近幾年來,在國家工商總局和江蘇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江蘇省工商局以“網破、線斷、點滅”為目標,以“監管與發展統一、監管與服務統一、監管與維權統一、監管與執法統一”為指導思想,在省公安係統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積極組織開展打擊傳銷專項執法行動,堅決摧毀傳銷活動組織網絡體係。日前,江蘇省工商局副局長張振飛就該省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接受了本報記者的專訪。 建立長效機製實現四個轉變 近幾年來江蘇省打擊傳銷工作碩果累累,據張振飛介紹,江蘇已在全省初步建立和推進打擊傳銷長效機製建設,廣泛在全省創建、開展無傳銷社區(村)、無傳銷校園等活動,牽頭創建了“蘇魯豫皖周邊地區打擊傳銷協作機製”體係,全省規模化、集群化傳銷活動得到有效壓縮和控製,取得顯著成果。 江蘇省工商係統按照中央綜治辦、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關於打擊傳銷工作的部署,積極會同省綜治辦、省公安廳製定下發了《關於將打擊傳銷納入江蘇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考評工作的意見》,製定了《江蘇省打擊傳銷工作考核評比標準》及考核評比辦法,進一步推動全省打傳工作向縱深邁進。對於徐州、淮安、連雲港、宿遷等傳銷高發地區,建立了以“兩所(工商所、派出所)、兩委(居委會、村委會)”為基礎的基層防控體係,保證了基層打傳工作組織到位、人員到位。 張振飛高興地告訴記者,目前全省人民群眾針對傳銷的自我防範意識明顯增強,全省打擊傳銷長效機製初步建立,涉及傳銷的舉報、投訴逐年下降。江蘇省打擊傳銷工作實現了四個轉變:由注重打擊,向注重打防結合綜合治理的方向轉變;由注重運用驅散、遣返等簡單手段,向注重運用宣傳教育、打擊懲處等綜合整治手段的轉變;由各地獨自為戰,向跨地區協同作戰的轉變;由工商、公安個別單位單打獨鬥,向地方黨委、政府綜合治理轉變。 根據蘇魯豫皖四省交界地區傳銷活動跨區域性和流動性等特點,江蘇省工商局牽頭發起了“蘇魯豫皖四省及毗鄰12城市區域打擊傳銷協作機製”,成員省地市之間打擊傳銷工作緊密聯係、配合默契、成效明顯,實現了成員內部召集單位的順利交接。國家工商總局領導對此機製表示了高度的肯定,國家工商總局直銷監管局以工作簡報方式向全國工商機關做了通報表揚。 做好基礎工作用好信息化工具 “早在2006年,通過打擊傳銷的執法實踐,我們就認識到,充分運用好信息化工具將會對推進打傳工作產生深遠的影響和巨大的作用。”張振飛說,自2007年起,該局便成立專門的研發小組,組織軟件開發人員設計研發出了《江蘇省打擊傳銷數據庫軟件》。該軟件在全國開先河,受到國家工商總局直銷局的高度重視,為後來在全國工商係統推廣運用的《打擊傳銷規範直銷信息係統》提供了寶貴的借鑒。 2008年,作為國家工商總局直銷局確定的第一批試點運用《打擊傳銷規範直銷信息係統》的8個省之一,4年來,江蘇省工商係統通過該係統共錄入參與傳銷人員信息3萬餘人次,經反饋,在全國各省中,此項工作排在第一序列。同時,該局還多次配合省公安廳提供涉傳人員信息數據,為公安係統在打傳工作中比對和碰撞嫌疑人員信息提供了便利。 此外,在淮安工商局率先嚐試研發下,全省工商係統試用打擊傳銷風險管理軟件,推動打傳工作持久深入開展。據張振飛介紹,風險管理軟件可以根據基層打傳信息錄入,自動評估出高風險區域、中等風險區域、低風險區域三種層次,市局針對高風險區域及時組織執法人員,聯合公安部門,部署專項執法行動;對中等風險區域,加大跟蹤督察力度;對低風險區域,引導創建“無傳銷社區”。 打傳風險管理軟件試行以來,淮安工商局聯合公安機關開展專項執法行動21次,摧毀傳銷窩點64個,遣返傳銷人員1429人,刑事拘留傳銷骨幹分子104人,批捕12人,勞動教養52人,為全省工商機關進一步提高打擊傳銷工作效能,落實打防結合、長效治理工作機製做了有益的嚐試。 保持高壓嚴打關注網絡傳銷 張振飛告訴記者,全省始終保持高壓嚴打態勢,幾年來協同有關部門查處了許多傳銷大案、要案。2010年,江蘇省工商、公安機關成功查處涉及全國所有省、市、區10餘萬人、涉案金額達10億元的香港世界通國際科技有限公司特大網絡傳銷案,此案當時曾由公安部、工商總局督辦。因為該局預案周密,措施得力,既成功偵破了該案、打擊了傳銷罪犯,又最大限度做好了廣大傳銷活動底層參與者的教育轉化工作,妥善處理好了多起上訪事件,有效防範了群體性事件的發生,受到中央領導、公安部的充分肯定。 據了解,全省在始終保持高壓嚴打態勢的同時,還不忘密切關注傳銷的新動向、新形式。全省工商係統高度重視和警惕網絡傳銷違法行為,切實采取措施開展打擊網絡傳銷執法工作。 今年5月,該局專門召開專題研討會,由公平交易局牽頭,部署省內常州、鎮江、揚州、蘇州等地市工商局開展對打擊網絡傳銷工作的研究,強調以點帶麵,推動全省打擊傳銷工作的深入開展,強調訓練和提高工商執法人員網絡偵查技術和能力的迫切重要性,用實際行動積極配合公安機關保持對網絡傳銷的高壓嚴打態勢。 據張振飛介紹,近六年來江蘇省工商係統共出動執法人員53220人次,開展專項執法行動2685次,取締各類傳銷窩點6473個,清查、教育、遣返參與傳銷人員85368人,立案查處傳銷案件281件,移送追究刑事責任傳銷案件163件,移送傳銷骨幹分子追究刑事責任512人,解救涉傳受騙人員2320人,開展各類“禁傳”宣傳活動800餘場,發放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宣傳材料25.13萬份,張貼各類宣傳畫30餘萬張,發送警示公益手機短信560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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